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在长沙启动
为梳理盘点一年来我省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宣传具有法治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今天下午,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在长沙启动。
此次活动评选对象和标准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我省公民中或我省范围内出现的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推进我省民主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产生积极作用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
法治人物评选,需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在推动我省法治建设中某些方面取得了一致公认的业绩、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同时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法治事件评选,要求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且对推动我省的法治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作用。
此次评选分为4个步骤。第一阶段为组织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第二阶段为初评及公示,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干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并通过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进行发布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同时对公示的入围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公众投票,作为下阶段决选的参考依据。第三、四阶段为决选、发布。
会上还举行了2012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颁奖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