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9次主任会议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9次主任会议,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会议决定,11月28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主任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泰波主持,副主任谢勇、陈叔红、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蒋作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对《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草案)》和《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进行审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对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