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8次主任会议
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8次主任会议,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报告,对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有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
主任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泰波主持,副主任谢勇、陈叔红、蔡力峰、刘莲玉,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今年8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在我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省农业法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耕地质量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植物保护等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力度加大,耕地保护效果明显,现代农业发展稳步推进。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主任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法的学习与宣传,切实落实农业法的各项规定,继续加强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法律法规,抓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涉农法律进行修改,并尽快制定粮食法、扶贫开发法、农业保险法等配套法律,为我国农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研究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社保法制意识,强化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整合社保资源,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意识,保证规划有效实施,切实强化水源保护;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民安全用水。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主任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