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次“诗词之乡”和“诗教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在炎陵县召开
10月13日至14日,全省第二次“诗词之乡”和“诗教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在炎陵县召开,交流“诗词之乡”创建成果,共商全省创建“诗词之乡”大计。
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词》杂志社和副省长李友志,专门为这次会议发来了贺信,充分肯定了我省诗乡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并对今后的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东阳到会并讲了话。
“诗词之市”和“诗词之乡”已成为我省文化建设中的一个亮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共命名“诗词之市(州)”11个,我省有5个,占45%,自治州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州获得的第一个“诗词之州”;全国共命名“诗词之乡”(县)81个,我省有26个,占32%;我省还有全国“诗教先进单位”9个。另外,由省诗协命名的全省“诗词之乡”有57个(其中县7个、乡镇50个),“诗教先进单位”55个,“诗词文化基地(教学中心)”3个。省诗协会长赵焱森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报告认真总结了我省创建“诗词之乡” 和“诗教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并提出了今后创建“诗词之乡”工作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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